保卫处处长(武装部)职责

作者: 时间:2015-10-23 点击数:

保卫处处长(武装部)职责

 

1、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保证本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组织全体保卫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学习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3、教育保卫处人员廉洁自律,正确行使保卫处职权。

4、配合公安机关组织侦破一般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5、负责起草规定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

6、做好学院常住人员和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7、协助各部门做好学院的稳定工作。

8、武装部的工作: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及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在校生的征兵及入伍工作。

9、做好保安公司的沟通与监督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371-55171829/55171830/5517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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