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接辖区派出所通知,今后暂住证办理限定时间,学院保卫处因此改变办理时间,今后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二全天,符合规定的在校学生携带学生证、系部学生证明(必须写专业、班级、学号、宿舍楼号及门牌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保卫处开学生证明,定于每周三下午携带学生证、学生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2张到派出所排队办理暂住证手续,如办理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暂住证领取时间,为办理后一个月每周二、四到保卫处办公室凭领条领取。
解释权归学院保卫处。
学院保卫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