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财购[2015]3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遵照执行。并就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落实《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财购[2015]3号),按照公务机票购买方式和渠道、报销审核和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二、凡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自主购票,并使用公务卡结算。购票人也可以委托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使用公务卡验证,结算。
三、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并享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四、按照《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财购[2015]3号)的规定,公务机票购买管理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1、《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财购[2015]3号)
2、《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操作手册》
3、 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
4、 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