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财监〔2014〕209号)的要求,现就我院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内容,抓好落实。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和私设“小金库”情况。专项治理的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部门的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自查,及时报送。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小金库”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三公”经费检查。是否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是否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2、会议费和培训费检查。是否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是否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
3、政府采购检查。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是否严格,是否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检查。检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小金库”检查。是否存在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针对以上内容,各部门进行自查并写出专项治理自查报告,于2014年8月12日12:00前一式两份报送计划财务处,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hnjycwc@126.com。报送的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部门公章。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