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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系关于2020年10月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0-06 】

系团总支、各团支部、辅导员老师:

为切实做好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决定在近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有端正的入党动机,德育考评良好及以上;

2、在2020年10月1日前满十八周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支部审核通过的共青团员;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科目)现象;

4、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荐程序

①各团支部书记筛选符合条件人选,组织考察并推荐→②班级辅导员二次推荐选优,确认推荐名单并签字→③各团支部推荐名单上交至团总支组织部→④团总支初审、签字→⑤党支部复审→⑥党总支审核→⑦公示

以上原始资料统一交党支部存档。

三、名额分配

1、 各团支部和辅导员推荐人数为班级在校人数的10%;

2、 团总支初审后推荐人数为系在校生人数的8%;

3、 党支部复审后推荐人数为系在校生人数的5%。

(各级推荐人数不足分配百分比的,按照实际推荐人数上报。)

四、注意事项

1、各级党、团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审查工作;

2、在推荐过程中要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3、对于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工程管理系纪检监察邮箱gcglxdzzjj@163.com

工程管理系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