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服务和纽带职能,根据《河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及上级关于学生会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学生组织工作实际,经系团总支、系学生会研究,决定调整我系学生组织机构设置,并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1.机构设置
团的工作部门:社团管理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权益部、文艺部、体育部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我系学生会不再保留学习部、外联部等部门及对应的工作职能。
2.岗位设置要求:坚持精简原则。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至2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二、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职能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公开选拔
(一)工作原则
公开竞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二)选拔条件
1.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4.能力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了解团组织、学生会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基本素质,有学生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良好气质、形象和旺盛的工作精力。
6.原则上竞聘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要有较丰富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1.报名。填写《工程管理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公开选拔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打印版),于6月30日前交至D206刘程老师处。
联系人:刘 程
办公电话:67875055
2.资格审查。系团总支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竞选。时间为7月1日-4日。参加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7月5日-10日。系团总支对拟聘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5.公示。
(四)若干规定
1.选拔的工作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2.选拔的工作人员在任期内因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将免职解聘。
3.参聘人员在申请表后附原始成绩单一份。(含入学以来各学期考试成绩,请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打印并加盖团总支公章)
(五)聘用说明
1.符合条件的现任团、学组织的工作人员,可报名参加更高职位的选拔,如不参加公开选拔,系团总支将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个人志愿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任一岗位,而不用考虑现岗位是否空缺。
3.系团总支将根据面试成绩,结合组织推荐、组织考察、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六)纪律要求
1.公开选拔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是加强学生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广大学生干部、团员青年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要严格要求工作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参与此项工作的同志要公正履行职责,确保公开选拔工作圆满成功。
2.严肃学生干部纪律,不准在团、学组织成员选拔工作过程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徇私舞弊,搞小团伙,或者打击报复。
3.不准在学生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4.严禁虚报伪造资格,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服从的,不予录用。
(七)相关说明
1.有意参加公开选拔的学生到系团总支领取《工程管理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公开选拔申请表》。
2.面试环节参选人员针对申报的第一志愿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本方案由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
工程管理系团总支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