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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计划生育工作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11-30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一、一孩生育证办理

(一)提交材料

1、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本部门出示的初婚未育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盖章、主任签字,另一份留待院计生办审核资料后盖章)。

注:初婚未育证明样表在学院网站→走进建院→表格下载里自行下载。

(二)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登记、盖计划生育章——→所属办事处办理生育证——→交生育证复印件至后勤服务办事大厅。

二、二孩生育证办理

(一)提交材料

1、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部门出示的二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盖章、主任签字,另一份留待院计生办审核资料后盖章)。

注:二孩证明样表在学院网站→走进建院→表格下载里自行下载。

(二)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登记、盖计划生育章——→所属办事处办理生育证——→交生育证复印件至后勤服务办事大厅。

三、生育险报销

(一)在郑州市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住院时直接携带以下材料到医院报销

提交材料:

1、女职工生育住院的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A4纸正反两面复印);

2、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或住院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住院的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生育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各1份;

④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⑤男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⑥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办事流程:

女方生育办理住院手续时将以上材料交予定点医院——→出院时医院直接结算相关生育费(住院生育费、围产保健费)。

(二)在非定点医院或异地生育的职工

提交材料:

1、女职工异地生育住院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③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④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⑤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⑥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⑦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⑧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女职工异地计划生育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③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④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⑤病历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留存原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⑥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⑦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住院

①男职工的《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③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④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⑤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⑥男女双方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⑦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⑧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⑨男职工单位出具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⑩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1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办事流程:

在生育后半年到一年内备齐所需材料——→交到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学院经办人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省医保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批复——→学院经办人到省医保领取《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结算单》——→省医保打款到学校账户上——→经办人员填写《计划生育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呈批件》,领导批示——→财务发放给个人。

注:省医保办理生育险时间为每月5-20号。院计生办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每月10-15号(除去寒暑假期间),请老师们对照自己的情况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0、11号两日尽快将所需材料交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张冲老师处,过期不再受理!

四、产假登记

办事流程:

学院网站自行下载请假条——→依据预产期填写产假时间:产假为98天+3个月(注:产后一个月内将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交予人事处和计生办)——→到计生办盖计划生育章——→院办张新海主任签字——→部门主任签字——→主管院长签字——→院长签字——→假条交人事处。

注:请各位老师按照自己的预产期请产假,产假必须在生育前申请完毕。如需提前请假超过15天的,请提交医院证明。

另:预产期在寒暑假期间的老师可适当提前请产假,但需先经本部门主任签字同意后,再到计生办盖章。

五、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及独生子女费用的发放

(一)提交材料: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及孩子);

3、本部门出示的独生子女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盖章,主任签字,另一份留待院计生办审核资料后盖章)。

注:独生子女证明样表在学院网站→走进建院→表格下载里自行下载。

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孩子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盖计划生育章——→社区办理独生子女证——→交复印件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按交证日期登记,次月发放独生子女费,发放至18周岁。

提示: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还可办理独生子女证,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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