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将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果申报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申报所需填写的表格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
报送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jskyc321@126.com。
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殷如昕 刘端
联系电话:67875082
附件:教办教科【2016】294附件1.pdf
教办教科【2016】294附件2.pdf
科研外事处
2016.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