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豫建党〔2014〕56号)和我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豫建院党【2015】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制定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工作的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等工作部署,落实豫建党〔2014〕56号文件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豫建党〔2014〕75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我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豫建院党【2015】11号)等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
2.《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格式附后,共性部分已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起草,其他具体任务由各处室、各部门结合实际予以完善,形成完善的目标责任书文本,于4月24日17时前交至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月霞
联系电话:67875015
附件: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纪检监察室
201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