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加强清明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清明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清明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豫各单位机关纪委:
近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下发通知,就清明节倡树文明节俭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提出要求。为落实上述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清明节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强化警示教育。接此通知后,各机关纪委要抓紧时间协助同级党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中央及省委关于整治“四风”问题的部署要求,深悟细思上级纪委近年来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汲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自觉养成在严的氛围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良好习惯。
2.做实监督工作。节前,各机关纪委要单独或协助机关党委约谈或提醒财务、公车、食堂、接待场所、公务接待人员等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求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防所辖部门、单位和人员触碰纪律底线、踩踏法律红线。节中,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把握监督举报动态,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即时反应,依规处置。
3.聚焦突出问题。针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祭扫;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待遇;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问题,各机关纪委要依据职责权限或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快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各机关纪委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综合室,电子文档可发邮箱发邮箱hnszjgw@163.com中。
联系人:李丽;电话:65902431
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