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落实师资队伍建设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教学资格认定工作,依照《必赢nn699net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教学资格的人员范围包括各行政部门人员、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系部学生管理人员。
经学校认定已具有教学资格的管理人员、原是专职教师转到管理岗位人员不必再次申请认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教学资格认定人员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具有讲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
1.资格审查:8月31日9:00-16:00
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将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教务处(实验楼307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原件退还。
2.技能测试:9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从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人员中遴选5名评审专家,通过说课的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教学及专业能力水平测试,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派人参加。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时需提供教案5份,评审专家提问3分钟,提问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技能、专业基本知识等。说课结束后,评审专家出具评价报告。
3.认定结果
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根据个人申请资料及专家评价报告,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并适时公布认定结果。
教务处联系人:刘奇才 联系电话:0371-67875033
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灏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教务处 组织人事处
2017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