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届学生顶岗实习检查工作,特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计划报备制度
1.检查程序及要求。各系部应将系部顶岗实习检查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检查计划表应列明具体检查时间、人员、地点等内容,再按照教务处审批通过的顶岗实习检查计划表,对各实习点进行检查,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2.检查人员。各系部每次顶岗实习检查应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系部领导牵头,专业教师参与,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可参加1人,每次检查应至少2人,不得超过4人。
(二)教务处抽查制度
教务处将根据系部交过来的顶岗实习资料不定期对各实习点进行抽查,了解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及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三)公车社会化管理制度
1.车辆及行驶要求。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时可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也可使用私人车辆,车辆应为学院教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车况良好,并购买有交强险和三责险等商业保险。使用私人车辆时检查顶岗实习人员不得少于3人。
2. 公车社会化派车程序。使用私人车辆应由派出系部填写《派车申请单》,列明用车时间、详细行程、车牌号、检查人员等相关事宜,报教务处签字审核;检查结束时,系部填写《派车结算单》,教务处根据检查顶岗实习时私人车辆的行程登记计贴里程数,核算补贴金额,教务处留存备案,学期末统一结算发放。
3.补贴标准。使用私人车辆报批后,费用参照实际行程核定计贴里程数,按1.0元/公里实行补贴,该补贴包含油耗、车辆正常损耗、临时停车费等,过路费、过桥费实报实销(时间及路线需与派车申请单吻合)。
4.相关事宜。私人车辆因公外出期间,驾驶车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各项要求;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外,应立即联络系部及学院领导。出现交通事故,检查实习学院人员受伤情况,可按照工伤处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学院可承担事故车辆应承担理赔责任中超出商业保险限额部分60%的理赔责任。
(四)差旅费报销
检查顶岗实习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及人员差旅伙食补助、工杂费等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费用结算
顶岗实习检查产生的各项费用计入系部实验、实习、实训包干费用。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