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对学院教学工作的过程监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院各项教学工作有序、顺利、扎实地开展,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日程安排,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定于第18 - 20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学生评教
各系(部)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
2. 教师评学
各系(部)组织教师开展网上评学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成立相应的检查小组,切实做好检查的动员、组织安排和实施工作。评教以班级为单位,并指定专人负责,坚决杜绝不评现象,确保评教工作顺利完成。不参加评教的班级及学生,将追究班级负责人的责任。各班级评教负责人名单请于第18周星期一(1月5日)下午下班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到27067224@QQ.com。
2.学生评教时间
学生评教一般应安排在下列时间开展:
(1)如果该班级考试结束后没有了校内开展的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之类实践课程教学,则安排在考试前一周进行;
(2)如果该班级考试结束后还有在校内开展的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之类实践课程教学,则安排在实践课程教学期间进行。
3. 教师评学时间
教师评学一般安排在教学结束后,成绩录入前进行,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1月23日。
4. 各班级评教(评学)在各系部机房进行,时间由各系(部)自行安排。
5. 为提高期末教学检查的效果,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应及时进行检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总结及其它检查文字材料请于第20周星期五(2015年1月23日)以前报送到教务处,电子版发送27067224@QQ.com 。
附件:网上评教程序
教务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