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如下:
一、修订依据
各系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前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省厅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严格依据已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发布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各类定性描述力求严谨,规范,简洁,准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健全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二、修订范围
2024年拟招生的全部专业。
三、修订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
1.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按规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2.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3.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生态教育、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学校还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二)各专业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不高于2800,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一般16学时计为1个学分。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跟岗实习时间为18周记18个学分,360学时,顶岗实习时间为6个月记20个学分,400学时。
(三)围绕岗课赛证,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
(四)针对专业所在专业群,要在人才培养中落实建设方案提出的建设措施,开设专业群平台课程。
(五)周课时不超过24,不低于20,应为22-24课时为宜,纯线上教学、混合式教学的线上部分其课时数不计入周课时数。
(六)《军事理论》和《劳动教育》2门课采用线上教学、混合式教学方式。
(七)格式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执行,表格内的字体按照表格下方的调表说明执行。必须开设的公共课已经在模板上填好,不允许改动。
(八)修订完成后,须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论证由各系自行组织,论证专家应组织由行业企业专家、教育教学专家、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后,提交学校审定,通过后执行。
四、修订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系要利用寒假时间,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和文艺体育部及承担跨系课程的,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所承担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主要内容”“教学要求”发送给相应系教学办主任,教学办主任及时转交给各教研室主任。
(三)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363号)文件要求,对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于3月15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和论证报告(含评审专家意见表和会议记录的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教务处。
(四)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作为开展各类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再变动。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修订工作,部门负责人是修订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修订工作的安排及与外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本部门严格按照修订要求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
联系人:曹美红 联系电话:67875033
教务处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