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nn699net关于开展全省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的有关要求,努力增强广大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的成效,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全省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三)协办单位: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教育(就业创业杂志)、教育时报、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一)评选对象:近年来,在全省范围内注册登记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普通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十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全省首届将评选1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照章纳税、合法经营,无不良社会反映。
(二)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创业创新业绩显著,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创业创新初具规模,富有发展潜力,典型事迹对在校大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一)《河南省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推荐表》(附件)。
(二)创业创新事迹及创办企业运行情况材料,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选择、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创新创业团队建设、产品市场营销、创新创业融资运作、创新创业风险防范、创新创业显著成效等创新创业历程进行撰写,文字精炼、特点明晰。
(三)创新创业者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2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发至指定邮箱。材料(一)和(二)纸质版均须一式3份。
(一)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自我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创业大学生可自行向所在学校或毕业院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2、组织推荐。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评选条件,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7月20日前集中推荐不超过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候选人。
(二)评审。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对综合考评遴选出的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在省教育厅和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评选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
(三)表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当选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四)宣传。1、此次评选活动将依托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教育(就业创业杂志)、教育时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微信等媒体,集中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的典型事迹。2、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作为导师纳入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信息库,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进校园开展巡回报告活动。3、适时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参加全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高峰论坛。4、组织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典型事迹结集出版,作为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辅助教材使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是落实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具体措施,对于引导大学生强化创新创业意识,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院系,深入挖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各高校在组织校内遴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求真务实,切实把最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推荐上来。各高校推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候选人事迹要着重突出:显著性——事迹能反映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导向性——案例与当代创新创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示范性——案例能反映创新创业的内在发展轨迹,对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三)建立机制,注重实效。自2016年开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每两年将集中开展一次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展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创新创业状况的跟踪调查,不断丰富本校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信息库,并积极组织优秀校友返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充分激发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努力营造鼓励创新、激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6楼608室研究指导部
下载附件:河南省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