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现将2017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改和设备更新(生产类)
主要扶持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实施“机器换人”的自动化设备更新、产品质量检验室建设,以及先进生产线建设、新工艺应用等。项目须在2017年3月底之前开始实施,或者能够在2017年底前形成显著成果。
(二)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研发与推广(科研类)
主要扶持新型墙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推广,各类新型墙材设计、施工规范、设计图集、产品标准等的编制,以及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标准、规范编制。项目原则上须在2018年底前取得成果。
(三)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示范工程类)
主要包括:1.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自保温复合墙体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农房新结构、新体系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等。2. 奖励补助先进“禁实”乡镇。示范工程项目须在2017年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禁实”乡镇需在2017年9月底之前通过验收。
(四)经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建筑垃圾类)
主要包括:1.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2.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须在2017年3月底之前开始实施,再生产品应用项目中再生产品使用比例须在30%以上。
二、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请填写《2017年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申报项目表》(见附件),并于3月10日前上交至科研外事处。
(二)申报名额。原则上不限制申报名额,省厅将从各单位申报项目中择优列入专项基金财政规划。
联系人:殷如昕、刘端
联系电话:67875082.
附件:2017年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申报项目表.doc
科研外事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