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1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按照《必赢nn699net学术委员会章程》(豫建院〔201478号)文件,上届院学术委员会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已届满。现对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整、换届。

为做好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成方案

根据《必赢nn699net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委员由不同专业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专业设置相匹配。其中,担任学院职能部门党政领导、系部负责人等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各部门按照以上比例要求及人数限制(见附表)推荐候选人,青年教师每个系部不超过2人。

二、选拔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 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态;

(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同时在行业协会(学会)等学术团体具有业务兼职职务;

(六)能够引导所在专业领域与行业企业进行深度校企合作;

(七)能够指导年青教师进行专业训练、教科研、企业实践等职业技能及业务拓展;

(八)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青年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硕士学位。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基层推荐

各系部在充分考虑专业代表性与布局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召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会议,按照组成方案中的比例及各部门人数限制进行民主推荐。行政兼教人员归系部统一推荐。

311日-316日为各系(部)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时间,请各相关部门务必于31616:00前将《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科研外事处。

(二)经学院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召开全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大会,组成临时执行委员会,确定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

选举产生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3人,并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院党委研究确定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四)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轮执主席制,经院党委批准,学院聘任。

 

联系人:殷如昕        联系电话:67875082

 

附件:系部推荐表.docx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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