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nn699net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9 点击数:

各单位:

“十三五”期间,高校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体制机制改革、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交流高校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功能发挥情况,引导高校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提升能力,推动新时代高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将省教育厅开展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总结活动,报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总结

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成效,重点围绕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平台、人才团队、对外合作交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社会服务与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总结做法与经验,列举典型事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十四五”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形成总结报告。报告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学校认可。一般不超过 3000 字。

二、报送先进典型材料

(一)先进典型报送范围:先进集体包括全省设有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的高校及其直属机构科技管理部门; 先进工作者包括全省设有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 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及直属机构的科研管理人员。

(二)先进典型报送名额:先进集体本科高校限2个、专科高校限1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各高校推荐先进典型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科研管理人员倾斜。先进工作者须有适当数量的院(系)科研秘书等工作人员。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附件4),于12 月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科研外事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根据报送情况和工作业绩,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84号)要求,择优遴选省管高校初评推荐对象。

联 系 人:刘 端

联系电话:6787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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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办科技〔2021〕323号附件

 

科研外事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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