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07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教育外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教育外事工作中,省教育厅决定对在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奖项为“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个人”两项,各单位可推荐1个优秀集体或1名优秀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外事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提高教育外事工作水平作出较大贡献的;

2.主动融入教育对外开放大局,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交流, 为服务全省教育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3.在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力河南教育内涵式发展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涉外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涉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外事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推荐对象原则上从事教育外事工作5年(含)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提高教育外事工作水平作出较大贡献的;

2.在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

3.在涉外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涉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表格。请各单位根据推荐奖项填写《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请各单位积极推荐上报,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于3月9日12: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jskyc321@126.com(注明:单位+教育外事优秀推荐)。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联系人:陈 鑫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

2.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3.推荐汇总表

科研外事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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