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驻外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4.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土耳其语、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塞尔维亚语、挪威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芬兰语、匈牙利语、丹麦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
5.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情况,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确实具备派出条件的干部。
(二)考试考察。教育部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以线上方式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通过考试的人选,组织到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并择优确定参加岗前脱产培训人选。
(三)培训入库。教育部统一组织岗前脱产培训,培训合格者纳入外派干部储备库,入库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外派储备干部选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严格标准,择优推荐。要将外派干部纳入本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干部赴驻外使领馆工作,统筹做好外派干部育选管用和工作生活保障,加强对外派干部关心关爱。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填报《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2),于6月27日前报送至科研外事处。由科研外事处统一上报。
联系人:陈鑫(15036138361)
科研外事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