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学院教职工申请国家级和省部级教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增加与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的数量,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学院教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工作,保证我院教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上级单位相关要求与标准,对《必赢nn699net教科研经费管理细则》(豫建院〔2017〕56号)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依照管理细则第四条中项目经费支持标准,对于国家级教科研项目,学院根据实际到账金额,按照1: 2的比例配套相应的教科研经费;对于有上级经费支持的省部级教科研课题,学院根据实际到账金额,按照1:1.5的比例配套相应的教科研经费;对于有上级经费支持的厅局级教科研项目,学院根据实际到账金额,按照1:1的比例配套相应的教科研经费。对于横向课题,学院根据实际到账金额,按照1:1的比例配套相应的教科研经费。项目经费支持总额未达到支持标准时,学院按照该标准补足项目实施经费。
管理细则第五条修订为:本管理办法所有项目经费支持标准,仅适用于我院为独立或第一完成单位且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的教科研项目,同时该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由我院教师承担,项目完成后的科研成果版权(知识产权)归我院所有。教职工以个人身份申报的科研项目,学院不提供经费支持。
本补充说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必赢nn699net教科研经费管理细则》中关于专家咨询费的标准,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4号)文件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外事处。
必赢nn699net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