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年。
(一)公需科目学习
1.公需科目必修课
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四史”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
2.公需科目选修课
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
3.公需科目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2021年,我省确定4家网络学习平台,分别是:
(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ttps://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网址:https://www.ttcdw.cn/h/spec/hnsjsxx/服务热线:4008757650);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6520666);
(4)河南专技学习网(网址:https://hnzj.59iedu.com/index/服务热线:4000968823)。
上述4家网络学习平台均已正式上线,并开通手机APP,面向全省统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二)专业课学习
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学时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
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按照专业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https://www.hnzjgl.gov.cn/node/124),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时申报,经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后,由省住建厅复审、省人社厅备案。
(三)完成时间
因个人学习相关材料需通过省住建厅复审和省人社厅备案,建议专业技术人员在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后,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待省人社厅备案通过后下载打印证书。
二、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根据豫人社办函〔2017〕19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已自行作废。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相关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更多信息可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冯永纲 电话:67875012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