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院《关于印发〈中层正职(副处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院党[2020]44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等程序,并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确定张华英等10名同志为中层正职(副处级)干部选任考察对象,名单如下:
张华英 王 琳 张新海 朱玉臣 李文江
邢国平 郭姝君 薛荷香 王以贤 于志刚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2月8日—12月14日)。监督电话:0371-67875011(组织人事处),67875015(纪检监察室)。
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中层正职(副处级)干部选任考察对象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