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责任人
实验实训中心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领导责任人;
安全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人;
本部门实验实训管理员是所负责的场区或实训(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管理重点
1. 做好实验实训场区各实训(验)室的安全准备、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信息报送及问题整改等工作。
2. 重点做好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及设施安全、实验实训设备安全、实验实训操作安全、暴力伤害、意外伤害事故等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 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4. 各类实训(验)室应根据使用性质和特点制定实训(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及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实训(验)场所和人员的安全,实训(验)员(场区管理员)、指导教师及进行实训(验)的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实训(验)员(场区管理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上报。
(一)安全教育
1. 所有实训项目开始前,实训(验)员应督促和协助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和实验实训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进行安全知识测试,测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实验实训室。
2. 实训(验)员应督促和协助指导老师对学生至少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
(二)场地设施安全保障
1. 实训(验)员,做好实训(验)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疏散安全,实训(验)现场应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点要有明显标志,消防器材应垫高设置,周围2m内不准乱放物品。严禁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及防烟楼梯间堆放杂物。
2. 严禁在实训(验)室、实验实训场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品。木工、装修等实训场区及耗材仓库等重点安防区域严禁使用明火。
3. 严禁在实训(验)室内吸烟、喝酒、做饭、饮食。
4. 严禁擅自改动电力设施;实训(验)室、实验实训场区内严禁存放电动车或在实验实验实训场区内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5. 下水道要保持畅通,经常检查水管有无破损漏水现象,自来水龙头打开时人员不能离开。发现管道漏水应立即报修。
6. 实训(验)员及实训指导教师要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三不走”的规定,即:用电设备(设施)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走。
(三)仪器设备工具操作安全
1. 实训(验)管理员应认真排查仪器设备的故障及无安全隐患,做好实训(验)仪器设备工具的安全准备工作,发现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或报修,并认真填写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维修、维护记录。严禁让学生使用有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及电动工具。
2. 所有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做好防护措施。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允许擅自使用电动工具。在使用电动工具过程中,发现工具运转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使工具停止工作,并报管理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3. 学生要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训(验)学生守则。严格遵守实训(验)管理规定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 实操现场的可燃物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实训(验)结束时应将仪器设备工具归放原位。
5. 安装或更换锯片、刀头、钻头、锯条时,一定要事先切断电源并将设备插头从插座拔出。
6. 拆装、检查、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 操作机床、电锯等旋转设备时,禁止穿戴长围巾、丝巾、长裙、领带。女生必须按要求将长发盘紧并佩带工作帽。机电设备运行时,不准操作人员将手、头、身体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8. 操作切割、打磨、刨削、电焊等工具设备时必须佩带防护镜。
9. 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训(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如实填写仪器设备故障情况。
10. 实训(验)指导教师在实训(验)教学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指导老师脱岗而导致出现的实训(验)安全事故由指导教师承担责任。
(四)实验实训资产安全
1. 实训(验)管理员要认真排查仪器设置情况,发现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立即上报。
2. 实训(验)员应严格安全实训(验)资产管理制度对仪器设备工具进行管理。
3. 为保证资产安全,实训(验)员不得将实训(验)室、设备或耗材仓库的钥匙转借他人或让他人代管。其他任何人不得另配。
4. 实训(验)耗材必须以使用班级的小组为单位由指导教师统计后,填写耗材领用单,由实训(验)管理员发放。严禁学生擅自取用、借用或用其他材料替代,严禁学生私自携带耗材出入实验实训场区。
(五)用电安全
1. 严禁私自改装电线、插头、插座,不允许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严禁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严禁多个接线板串联使用;电线不得在地面随意拖拉。
2. 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如确实需要,应装有防护挡板或防护罩。
3.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应拔出电源插头。
4. 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将充电器(宝)充电过夜。严禁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开机过夜。
5. 严禁将烘箱、电阻炉等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严禁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品。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必须有人值守。
6. 加热类电气如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电烙铁、电焊机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五)危险品管理
1. 危险品要严格限量采购,且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分类专库存放,由专人保管。危险品的领取必须有安全员在场确认,并经指导老师和安全员共同签字,严格限量使用,使用剩余的耗材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随意存放。
2. 气体钢瓶的摆放要使用牢固的钢瓶固定架,气体钢瓶严格限量采购,不储存多余的钢瓶,实训完毕,所有气体钢瓶即让供货商运走。
实验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