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教职工:
为总结全国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和学习,激发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教科研动力和活力,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专业发展,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拟以三年为周期,开展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现将首届民族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一)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二)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
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内容要求
要求为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二)成果形式
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三)材料要求
完整填写成果申报表,包括标题、正文、参考文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填写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于6月18日(星期四)上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hnjskyc321@126.com,邮件标题请以“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 系 人:刘端
联系电话:15890059377(同微信号)
附件:1.教办组〔2020〕39 号
2.2020 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科研外事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