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实现资助育人功能,展示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制作展板展出获奖学生先进事迹;
2.选取部分获奖学生在全院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
二、具体内容
(一)制作展板展出获奖学生先进事迹
1.每人提供一张近期电子照片,提供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内容要求:
(1)首先要简介获奖学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系别、专业、级别、是否是学生干部、学习成绩排名、在校期间获得奖项等基本情况。
(2)材料最主要的部分要介绍学生入学以来的先进或典型事迹。事迹要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注重传播正能量和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文字要求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各系均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材料,同时各选报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材料。
3.请各系3月28日前将电子照片、事迹材料电子稿报学生工作处常洋老师处。
(二)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
1.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分为两步
第一步:各系初选,在系内报告学生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系自定,确定后报由学生工作处常洋老师处备案。
第二步:学院选取部分学生举行全院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以PPT为展现形式,内容以学生本人大学期间成长的经历、感悟、取得成绩等为主,着重突出一至两个主题。报告可选择内容为:学业生涯早规划;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投身实践,创新创业;面对困难,自立自强;心怀感恩,回报社会等。报告应力求内容丰富,细节翔实,有真情实感,能使广大学生真正受到启迪,避免出现个人总结式发言。
报告时间:每人10分钟内。
2.报告内容请各系审核把关,4月4日前请各系将报告人、报告题目和PPT报学生工作处。
三、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稿,确保材料质量。同时按照时间要求上交材料。
2.各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学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