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1〕316号),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资助〔2019〕3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正文附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