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院参加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现将单独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院教职员工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不等同于校内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环节应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规程进行。
二、所有涉考涉招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尤其是保密的相关规定。
三、命题、监考、阅卷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履行相关规定。
四、所有教职员工凡是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参加单独招生的,本人必须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单招工作。
有关学习资料:
1、单独招生章程.doc
2、单独招生实施方案.doc
3、国家保密法.doc
4、国家保密法实施细则.doc
5、六不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