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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假期值班和假期加班工作的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8-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部、各部门:

为保障假期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校园安全,推进学院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假期值班和假期加班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值班和加班工作安排原则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是教职工应享受的合法休息待遇,应该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学院必须开展的各项工作应该得到保证,每一位教职工都有承担假期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学院结合高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统筹安排好教职工休假,保障学院假期工作。每位教职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个人的休假日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完成假期值班和重点工作任务。

学院假期值班和加班工作由院办统一组织,党办、院办加强工作督查,各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院办和后勤处负责安排好值班人员食宿并帮助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二、假期值班工作要求

假期值班按正常工作时间执行,值班计划安排的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校、守时在岗。

(一)值班时间:与省市党政部门工作时间严格对接,夜间值班要落实到位。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值班人员

1、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具体排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必须安排值班。各部门每天要保证有一个部门负责人在岗,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各在岗人员不少于两人,即保证工作需要,又合理安排休假。

3、各系部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假期值班。

(三)值班工作内容要求:

1、值班院领导要按《领导带班及学院值班制度》规定要求执行。

2、党政部门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要求到达值班岗位后,应及时到学院办公室签到,下午下班前,当天值班人员每个人要填报当天的值班日志,记录当天工作情况和处理事情情况,值班日志报党办和院办存档。

3、各系部值班人员值班当日工作要求同上。

三、假期加班工作要求

假期加班实行弹性工作制,各系部、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加班时间和地点,除学院要求必须到校工作之外,承担专项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以自选工作地点,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班时间和地点

各系部、各部门根据专项工作性质和要求自定。

(二)加班人员

各系部、各部门自定。但必须根据学院安排的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不得平均主义。

(三)加班工作要求

1、各系部、各部门需要根据学院安排的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制定加班工作方案,包括加班工作内容、加班人员名单、加班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和工作质量标准,报院党办和院办备案。

2、各系部、各部门确定的加班人员要按照加班工作计划,每周末上报本周加班工作内容,包括符合工作计划的学习、备课、写论文、到企业实践等,并需保留附佐证材料,由系部汇总报党办和院办,作为加班补助核算的依据。

三、考核办法

1、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凡因值班脱岗、擅自离岗或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责任。

2、加班人员应该认真执行确定的专项工作计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专项工作任务。

3、假期结束后两周内,学院将严格按照值班人员的签到记录和值班日志、按照加班人员每周工作记录和实际工作成果等进行加班核算,并参照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工作工资补助标准发放加班费,并结合绩效办法综合考虑。值班和加班涉及室外高温作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高温补贴。

学院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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