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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保证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有关措施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8-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方案及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9—10月份,学院将在全院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其中重点是加强工作组织纪律整顿,同时学院也将推行实施院系两级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这些措施涉及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每一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保证这些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学院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阶段性工作,拟采取一些具体措施,为教职工上下班和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保障,为做到实施措施符合实际,符合教职工个人意愿,现将具体措施列出,请教职工提出意见,措施如下:

1.调整作息制度。学院考虑到校区距市区较远、教职工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便于教职工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因天气、交通等自然原因而影响正常工作。党政部门人员上下班必须与省市机关部门上下班时间对接。(部门每天至少要保证2人8点到岗,6点离岗);教师要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课,不能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工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全天候服务,工作时日按实际情况保留一定的弹性。

2.优化班车线路。班车首发时间提前,全天可根据不同的时间点增发班次。

3.提供后勤保障。根据学院现有状况,学院为每一位专任教师安排固定床位(女教师住宿地点为商业楼三楼,男教师住宿地点为指挥部二楼、三楼)。学院统一配备生活用品,统一清洗,定期更换。以保证上课教师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影响按时上课,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有稳定的备课地点。

特此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院办公室

2014.8.29

备注:

1.学院拟采用的措施可同时实施。

2.如果认为没必要安排住宿,只加强优化班车线路、车次,教师必须保证按时上课,行政、辅导员及工勤人员必须保证行政指令畅通。实行绩效考核办法后,将直接影响每一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请各位教职工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的同时,维护好自身利益。请慎重提出宝贵意见,由部门统一汇总,并于下周三报送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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