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领导班子成员都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中非中共党员除外),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和帮助。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章 会议主题及内容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主题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从以下基本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
(三)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的情况。
(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
(五)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受到诫勉谈话的,应当说明整改情况。
第三章 会议召开及程序
第五条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除因上级精神变更时间外,一般不得提前或者延期召开。如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等、经上级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第六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除因临时特殊紧急情况向学校党委书记请假并向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报备外,不得缺席。
会议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人员。列席人员范围为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具体邀请人员视会议内容和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在会前准备会议中确定,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审核备案。
会议视情况还可请上级有关领导参加指导,对会议的召开严格把关。
第七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当制定会议方案,提前10日报学校党委审核,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广泛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书面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如实反馈给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确定会议主题。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根据学校党委实际和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理确定会议主题。
(三)报送书面请示。民主生活会召开前3天,将会议主题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书面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通知人员与会。接到学校党委的答复意见后,应将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及要求提前通知每位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五)集中组织学习。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参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掌握对照检查标准,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六)广泛谈心交心。学校党委书记要带头谈,要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与其他班子成员交心通气,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并与分管工作范围内相关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七)认真对照检查。党委书记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审核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征求意见情况,回顾总结思想、工作、作风、学习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述职报告。
第八条 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党委书记简要通报会前准备情况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讲清民主生活会主题,并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二)学校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之后,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学校党委书记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九条 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具体意见,不得随意散布。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第十一条 做好会议记录。学校要有民主生活会专用记录本,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指定专人记录,记录尽可能详细清晰。记录的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应参加人员、实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及缺席原因、会议主题、发言者姓名、发言要点、组织意见等。
第四章 会议成果及运用
第十二条 完善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应当切实解决问题,针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召开学校党委会议,作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落实到人。
第十三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学校党委要在一定范围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内容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准备及召开情况、领导班子查摆出的问题、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等。
第十四条 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民主生活会后,要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解决不好或没有解决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并在适当会议上进行通报。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学校党委审核并存档。对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 会议督导与纪律
第十五条 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共必赢nn699net委员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豫建院党〔2014〕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