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说明
1.没有入账的资产如何处理?
明确:没有入账的资产,先自查原因,若是漏填或遗忘,资产清查后统一录入,补发标签。
2.捐赠的设备如何处理?
明确:按正常手续进行入账,在“备注”一栏中填写“捐赠”二字。
3.资产报废标准?
明确:不能使用、损坏或被盗的资产,统一填写《学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不能使用和损坏的资产由相关技术部门填写意见,被盗的资产由保卫科填写证明,上报学院,经院领导批示,逐年报废。报废原则:电脑设备6年以上,家具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