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工会小组:
2013年,学院工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各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工作大局,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能,在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在理顺工会工作关系以及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工建家”活动等各项工作中都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工会工作进行年终总结表彰,并报上级工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办法
1.各工会小组按照评选条件(附后)认真组织会员按照规定进行总结评选;
2.工会总结及评比要结合学院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进行评选;
3.凡推荐上报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都要经过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按规定填报表格。
二、评选先进的比例
1. 优秀工会工作者每个工会小组可推荐1人评选;工会积极分子按工会小组在职会员总数的4%评选,不足20人者可报1人。
2.每小组在学院范围内可推荐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2名。
3.先进工会小组评选,按照条件每小组可在全校范围推荐6个上报。
4.向厅直工会推荐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工会委员会在各小组推荐基础上的50%上报。
三、要求
1.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按条件及程序评选,不得突破比例。
2.凡未按规定上缴会费者,取消其评先资格。
3.评出的先进名单务必于2013年12月12日16::00前报学院工会。
4.向厅直工会推荐的先进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需填报登记表和典型材料一式1份。登记表填写要准确、清楚,统一用A4纸打印,严谨手填。
附件:
1 评选条件
2 学院工会小组名单
3 二○一三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小组登记表
4 二○一三年度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登记表
5 二○一三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附件见校园内网下载)
工会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