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和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豫建院〔2021〕124号)文件和上级部门关于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根据校属各单位民主推荐情况和年度述职评议测评结果,并综合考虑平时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纪律表现,以及参与学校重点和专项工作情况,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2021年度考核优秀及行政各类先进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2022年2月22日-24日),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电话:67875012)、纪检监察室(电话:67875015)反映。
附件: 2021年度考核优秀及行政各类先进表彰名单公示.pdf
组织人事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