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验)教学工作程序
1.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由专业教研室组织编写《实训(验)教学大纲》,并逐步规范化。
2.各专业在实训(验)前一学期末,由教研室安排实训指导教师。
3.各专业应按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应在实训前一学期制定好实训计划;编写实训(验)任务书、指导书;并编制实训(验)耗材计划。并于放假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将实训(验)耗材计划报送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组织耗材询价,并在放假前完成耗材的采购。
4.实训(验)指导老师应于实训(验)开始前1周将实训任务书、指导书发给学生,并送实训中心1份,并与实训(验)管理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做好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实训(验)耗材材料、工具设备、实训场地安排、安全措施等)。
5.实训(验)指导教师应提前组织学生学习《实训(验)任务指导书》,明确实训任务目标。
6.实训(验)正式开始前,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实训(验)学生守则,宣布实训(验)纪律。
7.分组、分发材料和工具、开始实训。
8.下课前,清点实训工具仪器,对实训材料的进行归类存放,将工具仪器交还给实训管理员。
9.安排学生打扫场地卫生。
10.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训中心保存)
11.填写实训(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实训中心保存,作为教师实训(验)课程的课时量统计依据)。
12.填写实训工作记录(交系部保存)。
13.收实训报告册(学生填写,交系部保存)。
14.完成实训各项任务后,进行实训(验)成绩评定(成绩单交系部保存,并按系部要求进行输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