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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安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6 责任编辑: 点击:[]

实验、实训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实训(验)场所和人员的安全,实训(验)员、指导教师、进行实训(验)的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1. 实训(验)员,做好实训(验)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上报。

2. 为了做到安全保管,实训(验)员不得将保管室的钥匙转让他人代管。其他任何人不得另配。

3. 实训现场应根据设置消防措施。消防器材设置点要有明显标志,消防器材应垫高设置,周围2m内不准乱放物品。

4. 所有实训项目开始前,实训(验)员应督促和协助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 禁止学生穿拖鞋、高跟鞋进入实训现场。

6.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现场禁止吸烟。

7. 现场禁止追逐、打闹、攀爬、抛扔物品。

8.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9. 壁纸刀、木工锯、木工刨等手工工具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10. 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在实训工场内擅自改动电源和电线。

11. 所有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做好防护措施。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允许擅自使用电动工具。在使用电动工具过程中,发现工具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切断电源使工具停止工作,并报修理或进行更换。

12. 搬运材料要轻搬轻放、并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意外碰伤他人。

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三不走”的规定,即: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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