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接收省外毕业生政策汇编

作者: 时间:2015-10-26 点击数: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政策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需先在京落实接收单位。其中,被党中央、国务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部委、人民团体、央属企业、驻京部队所属单位(统称"中央在京单位")接收的,由接收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报中共中央组织部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进京审批手续;被北京市及各区县所属用人单位(统称"北京市属单位")接收的,由接收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进京审批手续。

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接收的,按照其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关系的机构隶属关系办理。委托中央部委所属人才中介机构代理人事档案关系的,按照中央在京单位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委托北京市、各区县所属人才中介机构代理人事档案关系的,按照北京市属单位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

北京市属单位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原则是:提高引进质量、控制引进总量、保证人才需求,总体要求是要在确保本地生源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前提下,引进接收符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本地生源无法满足的、急需紧缺的优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实行全市总量指标调控。

近年来,北京市属单位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对学历有一定要求,除远郊区县和偏远地区用人单位因特殊需求可招用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各区县和用人单位原则上只引进接收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研究生。在专业方面,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要求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需求一致。同时要求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合格,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及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情况外,英语水平一般应达到国家四级要求(425分以上)。

津教委函〔2013〕94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接收2013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便于外地高校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回津、进津就业手续,现就我市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函告如下,并请转发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高校。

一、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继续执行引进应届毕业生不受进津指标限制的政策,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在津落实接收单位,均可进津就业。进津就业流程可登陆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市教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就业手续。对未经我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在津招收的高校毕业生,我市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三、对于进津就业的非津生源毕业生,各省(区、市)有关高校要以经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为依据,制定和实施就业方案。

四、对已在津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含天津生源毕业生),请直接将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按照单位和毕业生的要求将档案直接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将档案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就业、落户,无需出具天津市教委接收证明,请直接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市、区县人事局);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对在津外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落户,报到证需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外地用人单位;报到证如需调整至津外地区单位(不含免费师范生、委培生、定向生),无需我市出具同意函。

七、毕业生回津、进津办理报到手续,请参照“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见附件)。

八、我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时间:自2013年7月2日开始。

九、毕业生可自8月下旬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也可通过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电话进行查询。

十、对2013年以后的毕业生,如无新的变化,仍按此函要求办理,不再另行发函。

十一、联系方式:

报到临时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天津市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013年9月后有可能调整至正式办公地址,届时请准备前往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登录中心网站查看通知或拨打电话确认是否搬迁。

档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邮编:300111

电话:022-2301872523018723(就业报到手续)

022-2301872023018721(档案查询)

网址:http://www.tjbys.com.cn

附件: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

注: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进津申请表;④学位证;⑤就业协议书;⑥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⑦毕业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外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做好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方便来河北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关于已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在我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直单位和中直驻石家庄市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该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档案直接寄转至用人单位。到我省各设区市报到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加盖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派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一并寄转(我省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关于未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未落实用人单位且本人申请回河北省的河北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派往生源地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档案转寄至生源地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籍暂迁回原迁出地,待落实用人单位后再迁至单位所在地。

三、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接收办理的有关要求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办理2013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报到接收相关手续。毕业生按报到去向分别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入学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清晰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省生源毕业生,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均可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虽签回河北省,但未到我省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在河北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我省出具同意调整出省意见,可直接由毕业生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

(三)为更好地做好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关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请督促各校将本函内容告知来河北省就业的有关毕业生。

(四)请各高校将来冀就业毕业生和未就业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入学当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供给毕业生,以方便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派来河北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数据库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电子信箱:hbsrlzysc@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8616771、88616287。联系人:杨帆。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接收河北生源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人事档案有关问题的函

冀教学处〔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省外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生源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2014年河北生源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工作函告如下:

一、即日起,河北省教育厅不再接收省外高校河北生源师范类毕业生人事档案。

二、毕业生签约单位为省直或中央驻冀单位的,请直接将其就业报到证开往签约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各设区市、县(市、区)属单位的,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定州、辛集市生源毕业生直接经本地教育局盖章同意)后,其就业报到证开往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档案随寄。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的省外高校河北生源师范类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往毕业生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及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档案随寄。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苑晓莉;

联系电话:0311-66005130;

传真:0311-66005132。

附件:河北省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邮寄地址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4年3月6日

附件:河北省各设区市教育局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办公电话

邮编

石家庄市教育局人事处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7号

0311-86036656

050011

承德市教育局人事处

承德市桃李街26号

0314-2131591

067000

张家口市教育局人事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12号

0313-2561015

075000

秦皇岛市教育局人事处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85号

0335-3865033

066000

唐山市教育局人事处

唐山市西山道7号

0315-2801032

063000

廊坊市教育局人事处

廊坊市广阳道300号

0316-5908646

065000

保定市教育局人事处

保定市百花东路219号

0312-5881951

071000

沧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沧州市贻成路

0317-3170670

061001

衡水市教育局人事处

衡水市桃城区招贤路182号

0318-2132778

053000

邢台市教育局人事处

钢铁北路555号

0319-2235195

054000

邯郸市教育局人事处

邯郸市人民路309号

0310-6269984

056002

定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定州市中山中路2号

0312-2331521

073000

辛集市教育局人事处

辛集市市府东大街93号

0311-83499509

052360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

毕业生回晋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晋教学函[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现将我省接收高校毕业生回晋就业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关于高校毕业生回晋就业的问题

已在山西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论是否为山西生源,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直接将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档案随《就业报到证》办理到接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二、关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西生源毕业生的接收问题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西生源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在山西就业或待就业,可根据本人申请,由学校直接办理到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或毕业生就业部门。自离校之日起两年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可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到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处或生源地市、县(区)办理报到、改签手续。

三、其他事项

对省外高校直接派遣到我省用人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改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山西省内进行改派的,严格按照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凡未经我省级招生部门批准招生录取或非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我省不予以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请各省(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高等院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督促学校(单位)按照本函要求,协助做好山西生源回晋就业的有关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25号

电话:0351-2241230224120022413002241292

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山西省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25号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查询网址:www.sxbys.com.cn

附件:山西省各地市教育局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0日

山西省各地市教育局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工作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太原市兴华街九丰路116号

030027

0351-6270270

大同市教育局人事科

大同市新开北路391号

037006

0352-2087279

晋中市教育局人事科

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79号

030600

0354-3118819

吕梁市教育局人事科

吕梁市离石区城区东巷8号

033000

0358-8223272

阳泉市教育局人事科

阳泉市南大街23号

045000

0353-2293416

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运城市河东东街77号

044000

0359-2215055

临汾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汾市鼓楼街西大街1号

041000

0357-2680693

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

长治市紫金西路9号

046000

0355-2058512

晋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晋城市建设南路363号

048000

0356-2066119

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忻州市忻中北巷16号

034000

0350-2028825

朔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朔州市学苑小区

036000

0349-6886915

内教毕指函【2014】2号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接收区外高校毕业生

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做好区外高校毕业生回自治区就业的接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已在我区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一)用人单位具备人事档案接收权的,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指定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档案随寄;

(二)用人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区外生源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随寄。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落实用人单位、但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区内生源高校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随寄。

已签转至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后落实单位为中央驻自治区单位及自治区直属单位就业的,凭《就业报到证》以及《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我中心办理改派及签转手续。

三、区外高校在我区招收的定向生原则上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毕业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规定回自治区就业,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随寄我中心。

四、办理报到手续注意事项。

(一)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统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内蒙古区外毕业生报到与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注册。(网址:http://bd.nmbys.com/)注册相关信息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到及转档手续。回生源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直接到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

(二)所需材料。毕业生报到须持《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及改派手续,同时应出具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党员毕业生还需出具组织关系转移材料,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一并出具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手续。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就业报到证》调整及改派手续自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邮编:010011

档案查询网址:http://bd.nmbys.com

报到咨询电话:0471-6204139,0471-2856066

档案咨询电话:0471-6204180,0471-6372296(带传真)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转档机构通讯录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6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转档机构通讯录

报到单位名称

转档单位名称

转档单位地址

办公电话

邮编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203

0471-3812167

010010

包头市公务员局

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昆区阿尔丁大街稀土大厦北侧仁和大厦一楼

0472-5221847

014010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东胜区林荫南路4号鄂尔多斯市医保局三楼321室

0477-8328199

017000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乌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73-6997020

016000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

0478-8527277

015000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93号

0476-8368455

024000

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连浩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连浩特市党政2号楼2楼大厅

0479-7524913

011100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22号

0479-8232003

026000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委党校一楼

0470-6231376

021400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海拉尔区河东成吉思汗广场西侧

0470-8221263/8241350

021008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通辽市和平路南段616号

0475-6386538

028000

兴安盟人才服务局

兴安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兴安盟盟公署大楼东北角1楼136室

0482-8266160

137400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兰察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幸福大街47号

0474-8266160

012000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师范类)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葛根西街20号

0474-8322379

012000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阿左旗巴彦浩特镇新城区东侧就业和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大厅

0483-8588301/8771033

750306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师范类)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党政大楼3号楼层楼3428房间

0483-8332420

750306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外有关高校,省内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辽宁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外省院校辽宁生源回辽毕业生、外省院校非辽宁生原来辽就业毕业生)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接收与派遣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签约辽宁省省直或中央驻辽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统称《就业协议书》),将毕业生的《全国毕业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档案和户口关系按照就业协议要求转寄。

2.签约辽宁省各市属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凭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接收意见,将毕业生《报到证》签发至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在括号内标明单位名称,档案和户口关系按照就业协议要求转寄。

3.省外高校在辽宁省招收的定向或单位代培生,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按入学前的招生计划,将毕业生《报到证》签发至定向或委培单位,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辽宁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将《报到证》签发至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或生源地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市教育局),档案随转。

《报到证》签发至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毕业生,请将《户口迁移证》迁往至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二、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

1.对未纳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2.《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生证、身份证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3.《报到证》签发至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毕业生,持以下材料至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报到手续(可委托他人办理),有:

(1)《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书》;

(4)身份证;

(5)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携带《就业协议书》一份;

(6)师范类毕业生,须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4.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和改派起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宜

1.辽宁生源的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无须我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证明,毕业学校可按所在省(市、区)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档案转递需通过机要方式办理,我局不接收自带或委托代交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通过“省外毕业生档案查询”了解档案寄送情况。

3.为切实解决到非公制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升学或出国的回辽省外毕业生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等问题,根据毕业生本人申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直属机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为其提供档案、户口、接转组织关系等就业代理服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咨询电话:024-26901800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附:辽宁省各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具体业务部门名称

联系方式

档案接管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024-31407031

024-22531394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0411-84618706

0411-84618703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0412-5539184

0412-5517322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人才中心就业指导部

024-58303777

024-58303777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0414-2896810

0414-2896815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0415-3192701

0415-3192718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0416-7191103

0416-7191103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0417-2857011

0417-2857011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科

0418-2680069

0418-2680069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毕业办专业科

0419-4121055

0419-4121055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0427-2823379

0427-2823379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024-72689500

024-74840670

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图县人才中心

024-75838802

024-75838802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科

0421-2638175

0421-2638175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代理科

0429-3159719

0429-3159713

绥中县人事局

绥中县人才中心

0429-6111005

0429-6111005

沈阳市教育局

人事处

024-22719774

024-22853703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中小学教师人才服务中心

0411-84638717

0411-39752215

鞍山市教育局

人事处

0412-2693333

0412-2693333

抚顺市教育局

人事处

024-57500689

024-57500656

本溪市教育局

人事处

0414-2805912

0414-2805912

丹东市教育局

人事监察处

0415-2305583

0415-2305583

锦州市教育局

人事处

0416-2125305

0416-2125305

营口市教育局

人事科

0417-2998332

0417-2998332

阜新市教育局

人事科

0418-6010055

0418-6010055

辽阳市教育局

劳动人事科

0419-3667715

0419-3667715

盘锦市教育局

人事科

0427-2824058

0427-2824058

铁岭市教育局

人事科

024-74997518

024-74997518

朝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421-2855500

0421-2855500

葫芦岛市教育局

人事科

0429-3112481

0429-3152663

绥中县教育局

人事科

0429-6123006

0429-6123006

昌图县教育局

人事科

024-75811003

024-75811003

关于吉林省2007年接收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我省接收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便于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到吉林省就业手续,现将我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声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直接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开具到用人单位,并将档案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将〈〈报到证〉〉开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并将档案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

对接受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毕业生,可先将〈〈报到证〉〉开具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后,再办理签转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吉林省生源毕业生,请将〈〈报到证〉〉开具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开具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需要办理签转的毕业生,须在报到有效期限内,携带所需材料(〈〈毕业证书〉〉),省外开具到吉林省的〈〈报到证〉〉等原件材料)到吉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鼓励非我省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来我省工作,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请省外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来吉林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料信息及就业方案传送至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集中办理就业手续时间自2007年7月1日开始。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金川街151号(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130033

联系人:张旭光郭瑶

联系电话:0431-84625791转6201,6202

传真:0431-84636128网址:www.ilinjobs.om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关于黑龙江省接收省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教联〔201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外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我省接收省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派遣方法及要求

1.签约单位为我省省直或中央驻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手续,同时还需要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接收函方可将就业报到证开往接收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我省各市(地)、县(市)属单位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须经各市(地)、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教育系统经教育局,非教育系统经人保局)盖章同意,可将就业报到证开往各市(地)、县(市)属接收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企业(没有人事调配权的企业单位须经有人事调配权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可将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到企业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非公或不能接收档案的、户口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在政府所属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可将就业报到证开到人才交流机构并标明签约单位,档案、户口迁至人才交流机构。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省生源高职高专及以上毕业生直接派回生源市(地)、县(市)或森工、农垦系统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师范类毕业生派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生派人保局);中专毕业生一律派至黑龙江省教育厅,由我厅审核后办理签转手续。

3.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到我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签转手续。

4.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和委托生应按招生计划或合同,派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省籍毕业生到其他省就业的,除定向、委培生外无须我省出具意见,可按相关省的规定办理。

6.未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在我省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签转手续。

二、报到手续

1.来我省办理报到须持以下材料:

⑴《就业报到证》原件;

⑵《毕业证书》原件;

⑶身份证原件;

⑷如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或接收手续;

⑸《户口迁移证》原件(入学时未迁户口的除外);

⑹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

在省外参加专科升本科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和中专直接升学的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毕业生报到手续一般由毕业生本人办理,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2.我省各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省外学校(含回生源地)毕业生工作结束后,将接收毕业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备案管理。并于每年9月1日、12月31日报送本市(地)毕业生的报到、落实情况。

三、其他事宜

1.请各学校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整理、转递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我省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均不受理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代交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就业通知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成绩单、党团关系材料、高考录取档案等。

2.报到证开到我省教育厅的毕业生,档案和户口迁至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请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此函转发相关院校或登载到相关网站告知辖区内大中专学校及毕业生。

4.办理时间:我省各市(地)或用人单位自每年7月1日开始办理接收报到手续;黑龙江省教育厅自每年8月1日开始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5.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

邮编:150090

电话:0451-82353558(总机)

E_mail:xsc@work.gov.cn

网址:www.work.gov.cn

附件:黑龙江省各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黑龙江省各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办公电话

地址

邮编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0451-84656282

哈市道里区地段街10号

150010

哈尔滨市教育局人事处

0451-84614278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号

150010

齐齐哈尔市人保局人才流动

0452-2790516

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

161006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人事处

0452-6160069

齐齐哈尔市永安大街70号

161005

牡丹江市人保局毕业生就业科

0453-6171367

牡丹江市太平路7号

157000

牡丹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3-6171879

牡丹江市景福街14号

157000

佳木斯市人保局专技科

0454-8225132

佳木斯市长安大路266号

154002

佳木斯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4-8615856

佳木斯市杏林路273号

154002

大庆市人保局调配科

0459-6283970

大庆市开发区兴化街7号

163311

大庆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9-4665982

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2号

163311

鸡西市人保局毕业生科

0467-2386632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99号

158100

鸡西市教育局人事科

0467-2887176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

158100

双鸭山市人保局人才中心

0469-4243955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15号

155100

双鸭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0469-4284448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17号

155100

伊春市人保局专家管理科

0458-3878516

伊春市新区政府办公大楼525室

153000

伊春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8-3878469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209号

153000

七台河市人保局专技科

0464-8252330

七台河市学府街61号

154600

七台河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0464-8264951

七台河市学府街262号

154600

鹤岗市人保局人才开发科

0468-3239277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

154100

鹤岗市教育局人事科

0468-3221855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

154100

黑河市人保局毕业生科

0456-8222805

黑河市通江路2号

164300

黑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6-8206616

黑河市爱辉区中央东大街2号

164300

绥化市人保局专技科

0455-8388256

绥化市行署街2号

152000

绥化市教育局人事科

0455-8388598

绥化市政府综合楼B座

152054

大兴安岭行署人保局流动调配科

0457-2730640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号

165000

大兴安岭行署教育局人事科

0457-2120078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

165000

省森工总局人保局

0451-82648539

哈尔滨市文昌街66号

150008

省农垦总局农垦人才中心

0451-55198783

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88号

15009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教委学〔2012〕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加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非上海生源优秀毕业生是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引进环境,发挥人才在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的高度出发,重视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三、为进一步加强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业集团要结合2012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本系统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单位的推荐申报报告,并填写相关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2012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实际需求予以认定。

四、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见附件1)和《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方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优秀毕业生到本市重点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并认真为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鉴证工作。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本市各《上海市居住证》受理点要根据《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见附件2),切实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领居住证的受理和服务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题词: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印发

关于接收2013届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

有关事项的函

201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签约单位为中央驻苏单位或我省省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请开至接收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我省各市(县)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请开至接收单位,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详见附件)。

二、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江苏籍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将其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户口、档案随转。

三、我省接收的2013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已就业的毕业生还需符合就业不满一年、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四、未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我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五、请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江苏籍和来苏就业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用教育部数据库结构的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中心。数据需含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号、学历、学历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生源所在地(县市级)等内容。如需要我省提供相关生源数据的,请与我中心联系。

六、联系方式

工作部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335737(对公服务)、83335764(传真)

电子信箱:2626797@qq.com

网址:http://www.jsbys.com.cn

附件:江苏省内各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3年5月9日

江苏省内各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

025-83151863

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530大厦

0510-82829899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

0516-85608550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北直街35号

0519-86620305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0512-65223106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

0513-83358065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

0518-85807005

淮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19号

0517-83659877

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0515-88198609

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1008号

0514-87951386

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镇江市镇江市运河路100号

0511-84414408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

0523-86880362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

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0527-84353007

浙教办函〔2014〕1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省外普通高校

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0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从2014年开始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从2014年2月20日起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再接收浙江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二、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并有编制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档案随寄。

三、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开往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四、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往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附件1

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

单位名称

地址

办公电话

邮编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古翠路50号

0571-88396111

310005

杭州市人才服务局

杭州市东新路155号

0571-85167766

310004

杭州市上城区人才人事综合服务中心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

0571-87925900

310001

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0571-87702462

310051

杭州市江干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

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一号

0571-86974603

310016

杭州市下城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

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4楼

0571-28932402

310014

杭州市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

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号103室

0571-87935170

310012

杭州市拱墅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

0571-86702868

310015

杭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

0571-89898664

310018

杭州市萧山区人才管理服务处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0571-82651005

311203

杭州市余杭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峰西路1号

0571-86164686

311110

富阳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富阳市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2楼

0571-63346341

311400

建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0571-64726184

311600

桐庐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

0571-64217697

311500

淳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0571-64819979

311700

临安市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临安市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

0571-63734416

311300

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

0574-87112167

315040

宁波市海曙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三楼

0574-87258823

315000

宁波市江东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

0574-87811340

315041

宁波市江北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槐树路88号

0574-87678954

315020

宁波市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

0574-88225081

315100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白山路509号

0574-86780616

315800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镇海区胜利路112环26号

0574-86290666

315200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

0574-63938211

315300

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三楼

0574-62703300

315400

奉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奉化市锦屏南路221号

0574-88962167

315500

宁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3号(三楼)

0574-65582868

315600

象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象山县丹城起春路21号后幢二楼

0574-65771663

315700

舟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舟山市新城h海天大道681号东一号

0580-2285297

316021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交流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

0580-2027783

316000

舟山市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楼227

0580-3820707

316100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3号

0580-4400133

316200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0580—5081581

202450

温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

0577-88630760

325000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楼

0577-56677661

325000

温州市龙湾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

0577-85988128

325058

温州市瓯海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

0577-88532306

325000

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瑞安市瑞祥大道948号

0577-65812879

325200

乐清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乐清市乐怡大厦六楼

0577-62572906

325600

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平阳县昆阳镇体育场路东端佳乐花苑后侧

0577-63725134

325400

永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永嘉县上塘镇实验中学旁

0577-67222919

325100

苍南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锦园大厦四楼

0577-26869898

325800

洞头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

0577-63472000

325700

文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文成县建设路125号县府大楼

0577-67862250

325300

泰顺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泰顺县罗阳镇洋心街5号三楼

0577-21219905

325500

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湖州市陵阳路216号

0572-2032736

313000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

0572-2551371

313000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湖州市南浔区适园路758号

0572-3013686

313009

德清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德清县武康镇竹儿弄1号

0572-8062735

313200

长兴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01室

0572-6040915

313100

安吉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安吉县递铺镇浦源大道700号

0572-5222291

313300

嘉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

0573-82219015

314001

嘉兴市南湖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

0573-82838353

314051

嘉兴市秀洲区人才交流管理服务中心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1675号

0573-82715761

314031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嘉兴乍浦镇天妃路1058-1068号

0573-85532100

314201

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路1068号

0573-85015526

314200

海宁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2号楼1楼

0573-87289036

314400

桐乡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456号

0573-88183123

314500

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0573-84026222

314100

海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海盐县武原街道绮园路66号

0573-86033636

314300

绍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才资源市场大楼

0575-85224989

312000

绍兴市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

上虞市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0575-52213337

312300

嵊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嵊州市东南路596号

0575-83225108

312400

新昌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新昌县鼓山东路201号

0575-86025149

312500

诸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0575-87262020

311800

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

0579-82467527

321017

金华市婺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劳动力市场

0579-82368075

321025

金华市金东区人才交流中心

金华市光南路836号

0579-2176507

321000

义乌市人才服务局

义乌市香山路389号

0579-85435275

322000

兰溪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兰溪市丹溪大道55号

0579-88892820

321100

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东阳市振兴路609号

0579-86675230

322100

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永康市华丰东路111号

0579-87172412

321300

浦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97号

0579-84182045

322200

武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武义县明招路1385号

0579-87621356

321200

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4号

0579-84666270

322300

衢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衢州市荷花三路231号

0570-3089107

324002

衢州市衢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

0570-3838720

324022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区上街62号

0570-3024757

324000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0570-4022988

324100

龙游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龙游县文化西路171号

0570-7021611

324400

常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常山县白马路159号

0570-5018781

324200

开化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开化县江滨南路2号

0570-6014224

324300

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台州市白云山南路139号

0576-88513091

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

0576-88522103

318000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709号

0576-82520251

318050

台州市黄岩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天元路359号

0576-81122287

318020

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路53号

0576-86118043

317500

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临海市柏叶西路928号

0576-85159677

317000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玉城街道广陵路103号

0576-87229332

317600

天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

0576-83812363

317200

仙居县人才交流中心

仙居县城关环城南路370号

0576-87788126

317300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37号

0578-2263609

323000

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处

丽水市龙泉市新华街36号

0578-7122749

323700

缙云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缙云县五云街道南塘路128号

0578-3136089

321400

青田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青田县鹤城镇鹤城中路33号

0578-6830165

323900

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遂昌县北街206号

0578-8129226

323300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中路135号

0578-5092083

323500

庆元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庆元县松源镇濛州街153号

0578-6121221

323800

松阳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松阳县新华路58号

0578-8061689

323400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庆春路178号

0571-87077801

310000

富阳市教育局

富阳市鹳山路21号

0571-63325254

311400

临安市教育局

临安市环城北路699号

0571-63721154

311300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康乐路28号

0571-64722265

311600

桐庐县教育局

桐庐县迎春南路298号

0571-64638026

311500

淳安县教育局

淳安县新安北路46号

0571-64812262

311700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永丰路19号

0574-87191191

315000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文二路288号

0574-63919000

315300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新西门路2号

0574-62825606

315400

奉化市教育局

奉化市桥西岸路

0574-88526193

315500

宁海县教育局

宁海县人民大道290号

0574-65526511

315600

象山县教育局

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04号

0574-65719719

315700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59号

0580-2022114

316000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鹿城区划龙桥西路1号

0577-88636388

325000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安阳路772号

0577-65651113

325200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环城东路467号

0577-62522251

325600

平阳县教育局

温州市平阳县西坑路西坑路45号

0577-63721848

325400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6号

0577-64709801

325800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35号

0577-67222970

325100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人民路27号

0577-67582659

325500

文成县教育局

温州市文成县大峃街

0577-67861131

330300

洞头县教育局

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

0577-63488300

325009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中心一号楼

0572-2398582

313000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群益街

0572-8062105

313200

长兴县教育局

长兴县金陵北路25号

0572-6228101

313100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中山东路974号

0573-82078900

314001

平湖市教育局

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路大弄10号

0573-85236349

314200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25号

0573-87228739

314400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园林路13号

0573-88020399

314500

嘉善县教育局

嘉善县魏塘镇陵园路33号

0573-84021482

314100

海盐县教育局

海盐县武原镇绮园路62号

0573-8602701

314300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井巷18号

0575-85133214

314300

嵊州市教育局

嵊州市城关西前街38号

0575-3032211

312400

诸暨市教育局

诸暨市滨江南路11号

0575-87012354

330600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0579-82469760

321017

义乌市教育局

义乌市县前街21号市府大楼

0579-85523456

322000

兰溪市教育局

兰溪市大寺前78号

0579-88821166

321100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东街1号

0579-8855333

330700

永康市教育局

金华市永康市城东路金城路25号

0579-7101247

321300

浦江县教育局

浦江县新华西路76号

0579-84207238

322200

武义县教育局

武义县武义县溪南街289号

0579-87643033

321200

磐安县教育局

磐安县安文北街

0579-84652638

322300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129号

0570-3080990

324002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迎宾路18号

0570-4071716

324100

台州市教育局

台州市台州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

0576-88582000

318000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

0576-86222044

317500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高埠路2号

0576-85311922

317000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珠城东路10号

0576-87233728

317600

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工人东路

0576-83881014

317200

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环城南路257号

0576-87728711

317300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万丰东路92号

0578-2202390

323000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公园路9号

0578-7123453

323700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五云镇槐花街48号

0578-3122670

321400

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龙东路32号

0578-6837646

323900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

0578-8132034

323300

景宁县教育局

景宁县鹤溪镇人民中路116号

0578-5081341

323500

庆元县教育局

庆元县石龙街31号

0578-6121839

323800

松阳县教育局

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93号

0578-8062102

32340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接收2013届安徽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安徽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回(来)皖毕业生接收工作相关意见函告,请贵单位予以支持为盼!

一、请各省(市、自治区)将本辖区内的皖籍和来皖就业的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按教育部规定结构)于7月底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厅;各省(市、自治区)如需我厅提供相关生源数据的,我厅也同样予以支持。

二、签约单位为中央驻皖单位或我省省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请开至接收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我省各市(县)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请开至接收单位,档案随寄。

三、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皖籍毕业生,既可将其统一派往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可请将其派往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详见附件),户口、档案随转(请务必通过机要转递档案)。

四、未经我省招生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承臣崔松革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邮政编码:230002

联系电话:0551-62998292、63608886

电子信箱:ahbys@ahedu.gov.cn

网址:http://www.ahbys.com

附件:安徽省内各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派遣要求

联系地址

安徽省教育厅

0551-62998292

派遣单位: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转递:随转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地市名称

所辖县(市、区)名称

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电话

派遣要求

师范类

非师范类

合肥市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

合肥市教育局

0551-2614794

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551-2645654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合肥市区非师范类毕业生派往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庐江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

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3826945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

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

市人才交流中心

0552-2045794

派遣单位: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区生源)(切勿派至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县生源)

档案转递:随转

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

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

淮南市教育局

0554-664478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4-6666097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凤台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

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

马鞍山市教育局

0555-2473336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55-2348694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当涂县、含山县、和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

淮北市区

淮北市教育局

0561-38840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1-3044459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濉溪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

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2-2814499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铜陵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

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56-5347289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安庆市区生源派往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师范类毕业生派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桐城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

黄山市区(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

黄山市教育局

0559-2527706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9-

派遣单位: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

琅琊区、南谯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派遣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定远县、凤阳县、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

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

区教育局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2281675

派遣单位: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

埇桥区

区教育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派遣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

金安区、裕安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4-3279448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勿派至区)

档案转递:随转

市区师范类毕业生派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叶集区、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

谯城区

区教育局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8551899

派遣单位: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

贵池区

区教育局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2617344

派遣单位: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

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

宣城市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3024729

派遣单位: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随转

师范类毕业生派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郎溪县、广德县、泾县

绩溪县、旌德县、宁国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闽人函〔2013〕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3年福建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回闽就业接收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3〕24号),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已落实到我省省属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就业的,请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签订单位,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按协议书要求寄送。

已落实到我省各市、县(区)就业的,请将《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各市、县(区)公务员局。请告知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先到各市、县(区)公务员局办理《就业报到证》核签手续。

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明确,或接收单位属于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非公有制用人单位的,可将《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福建省公务员局,并在备注栏注明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档案、户口关系一并迁到福建省公务员局。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福建省生源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福建省公务员局,档案、户口一并转至福建省公务员局,组织关系开至“福建省直机关党工委”。请有关学校告知毕业生:

1、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http://fjjy.fjbys.gov.cn/fjbys/web/nojobreg.jsp),进行待就业登记,以便我省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

2、待就业毕业生回闽后持《毕业证书》、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局办理报到手续(厦门市生源毕业生直接到厦门市公务员局办理)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档案待正式就业后按有关规定调转。

三、到福建省外就业的福建生源毕业生,无须我省出具同意出省就业的有关证明,各学校凭毕业生申请可直接办理派遣手续。

四、省外高校在福建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五、对未经我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福建生源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非福建生源毕业生到我省就业,须与我省单位签订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并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及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六、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我省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均不受理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代交的毕业生档案。

七、我省自8月1日起接待和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到福建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接收手续。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厦12层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540939、87674626、87674885;邮编:35000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关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请各有关学校(单位)按本函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福建省各设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福建省各设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设区市

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邮编

福州市

福州市公务员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591-83337727

350001

厦门市

厦门市公务员局人才开发处

0592-7703758

361012

漳州市

漳州市公务员局调配科

0596-2024429

363000

泉州市

泉州市公务员局大中专毕业就业工作办公室

0595-28133660

362000

莆田市

莆田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594-2287878

351100

南平市

南平市公务员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0599-8858560

353000

三明市

三明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598-8242094

365000

龙岩市

龙岩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597-3218360

364000

宁德市

宁德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593-2868196

352100

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县人事局调配科

0591-24399129

350400

山东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接收2007年省外院校

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我省接收省外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来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含山东生源的),请直接将其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按照单位要求将档案直接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将档案寄至为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二、非山东生源本科以上学历和我省紧缺专业毕业生,与我省市属及以下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经市人事局审核并签署意见;与中央驻鲁单位、省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经我厅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为规范档案的转递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请严格以机要方式寄发毕业生档案。凡毕业生个人自带或以非机要方式寄发的档案,我省一律不予接收。

四、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回省就业、落户的,请将其直接派到生源所在市人事局报到;中专毕业生派到生源所在县(市、区)人事局报到。档案随寄到生源所在市、县(市、区)人事局。

五、对未经我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六、允许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包括省际协作培养的)跨省就业,我省不再出具此类毕业生出省就业证明。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同意。

七、我省自7月16日开始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山东生源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须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县(市、区)人事局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我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非山东生源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到我厅办理审核、签转手续,以便办理落户手续等。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省外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毕业生

来湘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湘教函〔20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为方便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来湘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办理有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凡来我省就业的普通高等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请按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将《报到证》直接开至接收单位,档案按协议要求寄送。毕业生去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分别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备案登记,以便办理落户等手续。

二、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湖南生源毕业生,可直接派往生源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档案随寄。

三、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毕业生,应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应经原定向单位同意。

四、来我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关系迁移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原件材料。非湖南生源毕业生来湘报到时,还须持经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确认)。

凡未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批准招收的和普通高等学校非普通全日制毕业生,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由本人自带或委托代交,应由高校负责寄送到用人单位或省市(州)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

六、请各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派遣来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名单,以教育部要求的数据库结构格式,通过电子邮箱发至“中心”(邮箱地址:lcw@hunbys.com)。名单内容需含: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学历、学制、专业名称、生源所在地、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备注等。

七、2012届省外院校来湘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接待)时间:自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接待办理地点:设在“中心”。(“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网址:http://www.hunbys.com;联系电话:0731-82816663、82816670;邮编:41002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来湘就业、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发布在相关网站。同时请督促高校(单位)按本函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八、对2012年以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手续办理,如果上述事项无其他变化,仍按本函要求办理,办理时间依次顺延,不再另行函告。

附件:湖南省及所辖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湖南省及所辖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0731-84714915

410016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长沙市新建西路37号

0731-82816663

82816670

410021

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长沙市

0731-84899717

410013

株洲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株洲市

0731-22663765

412000

湘潭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湘潭市

0731-52318380

411100

衡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衡阳市

0734-8811305

421001

邵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邵阳市

0739-2293567

422000

岳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岳阳市

0730-8805557

414000

常德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常德市

0736-7711010

415000

张家界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张家界市

0744-8223907

427000

益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益阳市

0737-4216836

413000

永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永州市

0746-8211679

425100

郴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郴州市

0735-2850360

423000

怀化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怀化市

0745-2712821

418000

娄底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娄底市

0738-8314838

417000

西自治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吉首市

0743-8231948

416000

关于接收2011年广西区外

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做好接收2011年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我们热忱欢迎区外高校广西生源毕业生回广西就业,同时也欢迎非广西生源毕业生到广西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我们希望继续得到各级就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引导、推荐毕业生到广西工作。

二、为了使毕业生充分就业,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我区允许广西籍毕业生跨省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招生时已签订委培或定向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果签订委培或定向就业协议的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培养学校可凭相关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我区不再另行办理跨省就业的审批手续;对招生时明确规定须回生源地定向就业但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应按要求定向自主择业。为有利于毕业生在自主择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学校可以发放统一制作的就业协议书。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我区原则上不出具是否同意发放就业协议书及跨省就业的意见。如果学生毕业后确实未能在定向地区找到就业单位,经审批后,我区可根据需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意见。

三、对已在广西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毕业生,请学校直接介绍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广西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广西就业、落户,请学校直接将其介绍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信息咨询和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托管等服务。毕业生如申请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可直接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申请办理,经确认托管成功后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即可。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按“学校党委组织部→中共广西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总支”的程序转接;如毕业生要求直接回生源地报到、落户,学校可以直接将其介绍回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报到。请各高校在介绍毕业生到相应单位报到的同时,及时将学生档案转寄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在广西区外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广西生源毕业生,如因就业单位不能落实其户口而申请回广西落户的,报到证须开至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四、2011年5月20日开始,我们将我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年高考录取数据库放到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上供回广西报到的广西籍毕业生查询,如毕业生未能在该数据库里查询到自己的相关信息,请自行联系毕业学校相关部门索取本人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未经我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广西生源高校毕业生,我区不办理接收报到手续。

五、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将不定期发布有关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毕业生可免费在网站上注册、设置并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和查询岗位需求信息。

六、我区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接待和办理区外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就业手续,接待地点设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如在规定的择业期内(2年)在广西找到就业单位的,可以向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直接办理调整就业单位手续;如在广西以外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办理调整就业单位手续,如毕业生档案已经转递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则向该中心申请办理将档案退回原毕业学校手续或凭调档函申请将档案转递到相关档案接收部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3-1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3859813,3839583,电子信箱:gxbys771@tom.com。

七、对2011年以后的毕业生,如无新的变化,不再另行发函,仍按此函要求办理。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

派遣单位名称

接待毕业生报到及档案转递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0771-5539131

南宁市嘉宾路1号

530028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1-5381307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530022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2-2866332

柳州市弯塘路26号

545001

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3-2810611

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

541002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4-3817998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

543002

北海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北海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9-3210222

北海市北京路5号西南大道交界处人才大厦

536000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7-2824046

钦州市南珠西大街163号

535000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70-2826021

防城港市东兴大道北100米

538001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5-2680809

玉林市香莞路40号

537000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5-2936811

贵港市中山路中段

537100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2-4273181

来宾市迎宾路288号

546100

贺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0774-5136525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

542800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8-2307798

河池市金城东路三巷24号

547000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百色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6-2685105

百色市城东路拉域小区

533000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左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71-7968396

崇左市新城路1号

532200

四川省关于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

有关问题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现将我省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四川生源在省外就业事宜。为使毕业生充分就业,凡四川生源毕业生在省外落实了接收单位,并符合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的,我省均予以支持,并不再出具同意出省就业的有关函件。

二、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直接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也直接办理到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四川生源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回川就业的,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由学校直接办理到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见附件一),也可根据毕业生本人申请,直接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派遣到生源所在地的县人事局报到,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派遣到县教育局报到(同时将这部份申请回县就业的毕业生生源告知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一并办理到派遣单位。

四、对学校派回生源所在地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处理办法。这部份毕业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报到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予以改派,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1、未落户毕业生的改派。对派遣到生源所在市、州或县(市)后暂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在四川找到跨市、州、县或部门的接收单位后,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须持有原学校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学生毕业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接收函等材料。毕业生持有这些材料后,可直接到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申请办理改派,经审核,符合改派条件的,由四川省教育厅重新办理这部份毕业生的就业手续。

2、对已办理了入户手续毕业生的改派。对回生源地办理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一定时间内在四川省内落实了就业单位后,需要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持有原学校发的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接收函。毕业生具备这些材料后,可直接到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申请办理改派,经审核,符合改派条件的,由四川省教育厅重新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部分毕业生的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按照户口有关规定执行。

五、省外到川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改派。对省外高校直接派遣到四川省内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要保持就业协议的严肃性,原则上不能改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四川省内改派的,严格按四川省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为掌握省外到川毕业生就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这部份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请有关高校将在四川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去向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二)用电子邮件发给我们(jwgsx@163.com)。请用学校代码或学校名称作为数据库文件名,以便接收邮件。

四川省教育厅是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接收和转派外地高校毕业生回川就业的有关就业事宜。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电话(传真):

028-86110614、86112806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接收工作的函

云教函〔2013〕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云南省2013年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便于来云南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继续得到你们对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有就业单位云南籍毕业生的接收

(一)毕业生与云南省中央在滇和省直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请直接将毕业生派往接收单位。毕业生与云南省各州(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请将毕业生派往有关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定向和委培毕业生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派回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毕业生档案、组织关系随转就业单位,户籍可转就业单位,也可转毕业生家庭所在地。

(二)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可先将毕业生派往云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到云南省报到后,再办理转签手续,档案、户籍、组织关系同时转往云南省教育厅。

(三)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云南省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持有《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云南籍毕业生的接收

(一)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云南籍毕业生,请将其派往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户籍、组织关系随转(具体联系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见附件)。

(二)未就业的云南籍毕业生到云南省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持有《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三、省外高校云南籍毕业生跨省(区、市)就业和非云南籍毕业生到云南省就业

(一)云南省从2002年起已取消对云南籍毕业生跨省(区、市)就业的限制,省外高校云南籍毕业生跨省(区、市)就业无须云南省出具出省就业证明,各学校可按所在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二)欢迎省外高校非云南籍毕业生到云南省就业,非云南籍毕业生到云南省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高校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来滇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名单,用教育部数据库结构的格式,通过电子信箱发送至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名单内容需含:专业名称、学历、姓名、性别、生源所在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等内容。未经云南省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云南省将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二)毕业生就业名单及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联系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邮编:650223;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871-65157623、65157667;传真:0871-65175539;电子邮箱ynjytxsc@126.com。

(三)云南省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接待和办理省外院校来滇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地址: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接待厅(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联系人:周老师、王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871-65169216、

65156863、65144557。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有关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各学校(单位)告知来云南省就业的有关毕业生,并按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云南省各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28日

附件云南省各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到证开具地点

工作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非师范类)

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

650041

廖春

0871-63330495

昆明市教育局(师范类)

昆明市呈贡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2楼教育局窗口)

650011

罗仙

0871-65152270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昭阳区二甲路23号(人才服务中心)

657000

陈正秀

0870-212035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人才服务中心)

655000

何丽娟

0874-8967980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市雄宝路丽景花园2期对面(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675000

陈学俊

0878-3133677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桂山路29号(人才服务中心)

653100

张媛

0877-2071326

红河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路龙泰花园大门北侧(人才市场)

661100

师姣俊

0873-3738152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市果园街州人事大厦3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63000

杨波

0876-2121413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科)

666500

车贵才

0879-2137031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17号(人才服务中心)

666100

冯云新

0691-2122475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下关幸福路10号(人才市场)

671000

杨树昌

0872-2128643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人才市场)

678000

张庆祥

0875-2225499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市芒胞波路60号(人才服务中心)

678400

杨芳

0692-2134004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人力资源市场)

674100

杜玉彬

0888-5156861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穿城路235号(人才服务中心)

673100

杨丽霖

0886-3628669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建塘镇长征大道21号(市场科)

674499

将江华

0887-8226033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迎宾路124号(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677000

王黎

0883-2134435

备注:除昆明市生源以外毕业生一律不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全部派往生源所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省外非师范普通高校甘肃生源毕业生

回甘报到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9〕27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

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量将超过10万人,就业压力增大,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方便,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2009届及以后省外非师范普通高校甘肃生源毕业生回甘报到的方式,改为直接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报到

省外普通高校甘肃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被派回生源地的,请直接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报到,报到时须持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到后由市(州)人事部门换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择业通知书》,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择业,择业期三年。

毕业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请直接到就业单位报到。

二、毕业生落户

省外普通高校回甘毕业生的落户手续,继续按甘政办发〔2003〕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单位介绍信,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持市(州)人事部门换发的《择业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择业通知书》换发《就业报到证》

持《择业通知书》的省外院校回甘毕业生,按规定在生源县(区)登记注册后,可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择业,落实就业单位后换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报到介绍信》。其中,在生源市(州)属单位及县(区)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本市(州)人事部门直接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在生源市(州)以外(包含驻生源地的中央及省属单位)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时发放的《就业报到证》(由市州人事部门退还本人)、毕业证、用人单位接收函等证件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就业手续。

四、毕业生调整改派

符合调整改派规定的省外院校回甘毕业生,在生源市(州)范围内落实新就业单位的,直接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在生源市(州)以外其他市(州)落实新单位或是调整到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就业的,由省人事厅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办理时须提供毕业时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等材料原件。

省外院校回(来)甘毕业生要求改派到外省就业的,须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五、有关要求

1.省外院校回甘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直接寄送至生源市(州),由各市(州)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2.各市(州)要将每月接收的外省回甘毕业生数据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通过“甘肃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送至省人事厅。

3.省外普通高校回甘毕业生,应及时到生源市(州)或就业单位报到。超过一年不报到者,按甘政办发〔2003〕30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931-8815149(传真)

联系人:张宁

电子信箱:znwill@163.com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人社函〔2013〕51号

关于接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2013年普通高校

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区外各有关高校:

首先感谢多年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便于区外高校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进疆、返疆就业手续,加强毕业生实名制就业管理,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收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区外高校新疆生源返疆毕业生、区外高校非新疆生源来疆就业毕业生)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毕业生派遣接收

1.凡在我区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区外高校毕业生,请务必派往单位所在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凡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区外落实就业单位仍需派回新疆的,请直接派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见附件1)。

2.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区分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研究生),请直接派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就业单位的区外高校毕业生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兵团生源高校毕业生,一律派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见附件1)。

4.区外高校在新疆招收的定向生务必按入学前的招生计划,派回原定向单位或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见附件1),毕业生本人要求改变就业去向的,需经原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区外高校在新疆招收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派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见附件1)。

二、毕业生报到

1.凡在我区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到时需携带《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如需转派到用人单位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派往用人单位。

2.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到时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3.凡在区外落实就业单位的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派回新疆的毕业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生源所在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也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4.定向毕业生按照定向培养单位要求报到;“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报到(见附件1)。

5.毕业生到我区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出示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就业、未就业报到登记,是充分享受新疆就业优惠政策措施的前提和重要依据。区外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高校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档案邮寄地址(见附件2)做好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我区各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不受理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代交的毕业生档案。

2.凡在我区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单位所在地的地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就业单位属兵团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兵团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一律转递到兵团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见附件2)。

3.凡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区外落实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可视情况将档案转递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区外高校在新疆招收的定向生,档案转递到原定向单位或生源地的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

4.高校毕业生在各地州市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领取档案材料时,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用人单位调档函。如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等资料并交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如需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托管档案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接收档案的函后,方可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四、其他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为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为统筹协调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报到派遣和档案管理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高校按照此函所明确的有关事宜进行派遣和档案转递。

2.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跨区就业的,无需经我区出具同意跨区就业的函件,各有关高校可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相关派遣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3.对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我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我区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4.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高校协助将此函发布在相关网站上告知高校毕业生。对2013年以后的毕业生,如无新的变化,仍按此函要求办理,不再另行发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2月17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