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合理调配资助资源,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必赢nn699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的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将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 认定范围
我院15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13级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在校生。
二、认定程序
1.提交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困难情况认定申请材料。
2.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认定工作,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情况。
3.各系认定。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上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6月5日前,收集学生材料。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必赢nn699net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附件2),并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附件3)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4);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改变,再次申请认定时,填写《必赢nn699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
第二阶段:6月8日前,班级评议。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学生申请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必赢nn699net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和《必赢nn699net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附件6)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测评分值进行合算归档,完成班级初评,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
第三阶段: 6月16日前,各系认定。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名单确定后将《必赢nn699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7)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阶段:6月23日前,学院审核、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并予以公示,接受学生对评议过程及结果的咨询投诉,无异议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五阶段:9月中旬,根据省资助中心通知,网上资助数据维护。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认定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困难学生档案,认定工作要留存各级认定小组会议纪要;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原则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应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测评分值从高至低依次获得,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换。
3.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日期相互告知,便于接受全院师生及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
4. 各系将《必赢nn699net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备案表》(附件8)和《必赢nn699net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备案表》(附件9)电子稿及纸质稿于6月2日前报送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必赢nn699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附件2必赢nn699net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doc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一览.doc
附件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6必赢nn699net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7必赢nn699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8必赢nn699net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xls
附件9必赢nn699net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备案表.xls